104年第2學期-3004 民事訴訟法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平常成績 | 30 | 上課出席及參與 |
期中考 | 35 | 期中考 |
期末考 | 35 | 期末考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67 人選讀,尚餘名額3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授課教師
石佳立教育目標
程序法為實現實體權利的途徑,民事訴訟法即為解決民事私法上實體權利義務爭議,以兼顧當事人的程序正義為旨而設︒本課程設計的目的在於延續實體法之學習,透過熟悉民事訴訟的實務運用及體系,藉由案例的分析及闡釋,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,以奠定同學日後從事法學實務的能力︒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3-3
上課時間:一/2,3,4[L112]
修課班級:法律系3A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石佳立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星期二下午2:00-4:00,教師研究室。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民事訴訟法要論(楊建華著︑鄭傑夫增訂);吳明軒著,民事訴訟法(上、中、下)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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