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年第2學期-3037 行政法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平時 30 含出缺席及小考成績、70起跳、遲到-1缺席-2、期中期末考前有無預警小考各一次、一律不可補考
期中考 30 選擇題與問答題
期末考 40 選擇題與問答題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25人,已有24 人選讀,尚餘名額1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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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范姜真媺

教育目標

教導學生了解行政處分之要件、效力與救濟。

課程概述

講述行政法的基本理論,包括基本概念、行政組織、行政程序法及行政救濟法。除此之外 ,並指導學生蒐集、整理、分析、歸納當前行政法制運作缺失及其改善途徑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吳庚 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;李惠宗 行政法要義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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