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年第2學期-6943 藝術元素與形態語言研習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平時成績(上課狀況、出席率) 30 缺曠課要求如下說明
期中成績 35 創作表現
期末成績 35 創作表現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15人,已有14 人選讀,尚餘名額1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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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李思賢

教育目標

一、預期使學生能深入瞭解視覺領域中之藝術元素,應用於藝術創作和圖文傳播範疇之基本內涵與文化素養。 二、作為學生藝術創作時等對視覺原理和理論之輔助,讓學術科涵養得以均衡發展。 三、以實際案例取材與分析,並要求學生落實到實作層面,達到實踐學養理論的基本能力。
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以視覺藝術元素(點、線、面、色)和藝術型態語言(如抽象、具象、意象)為主要內容,期以學生在深入研究後,於實際應用於藝術創作和圖文傳播範疇時,具備剖析視覺原理和理論能力之專業素養,讓學、術科的涵養得以均衡發展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1、韓叢耀,《圖像傳播學》,台北:威仕曼。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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