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訴訟法

105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75
已選
-5
超選 5 人
上課時間
一/2,3,4[L208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星期一下午2:00-4:00,教師研究室。學生亦得以email與老師預約會晤時間。
修課班級
法律系3A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選課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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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
35
案例分析
期末考
35
民事實體法與訴訟法之結合試題
平時成績
30
平時出席與上課討論

程序法為實現實體權利的途徑,民事訴訟法即為解決民事私法上實體權利義務爭議,以兼顧當事人的程序正義為旨而設︒本課程設計的目的在於延續實體法之學習,透過熟悉民事訴訟的實務運用及體系,藉由案例的分析及闡釋,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,以奠定同學日後從事法學實務的能力。下學期延續上學期訴權學說之討論,接續討論民事訴訟程序從開始︑審理到終結所經過的攻擊防禦以及言詞辯論程序,先解釋程序設立的目的及理論基礎,以實務上的操作及判例為主,期建立學生實體法與訴訟法一貫的體系︒另民事訴訟法歷經重大修正,本課程亦著重新舊法的變革,以利同學了解民事訴訟法改革的方向及新舊法的區別︒

民事訴訟法要論(楊建華著︑鄭傑夫增訂);吳明軒著,民事訴訟法(上︑中︑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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