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第1學期-1910 租稅理論與政策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平時測驗及課外作業 | 30 | |
期中考 | 30 | |
期末考 | 40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65人,已有63 人選讀,尚餘名額2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教育目標
本課程引導學生瞭解及討論「國際財政協調」、「財政移轉制度」、「規費與指定用途稅制度」、「租稅效率與公平」, 以及「政府預算籌編、審議及其運用」等財政議題。
教學方式:
(I)引導法
(1)學習準備:確立教學目標。
(2)進行教學:包含引起動機、引述舊經驗、引導學生學習、解釋教學內容等。
(3)補救學習:評鑑學習成果、更正或總結教學。
(a)控制速度:講授重點時速度慢且重複述說。
(b)教學由簡而繁, 由易而難。
(c)引導多元智慧:包含領域的引導。
(d)教學準備充足:教學準備包含一切上課時所要用到的器物、概念及補充。
(e)肢體語言明確:作為輔助。
(f)明瞭學生程度:確定學生起始行為以便使用不同教學深度。
(II)討論法
(1)學習準備:熟悉課程內容並預先對學生可能產生爭議的問題, 進行模擬解決。
(2)進行教學:包含引起動機、進行討論、歸納整理等。
(3)補救學習:整理歸納評估。
(a)公佈題目:題目不多而且題意清楚。
(b)訊息蒐集。
(c)人數:六人左右。
(d)組長分配:輪流制。
(e)時間控制:不宜太長。
(f)適時幫助及觀察特殊學生。
課程概述
主要探討政府部門的收入議題以及地方財政理論。內容包括租稅的基本概念、效率租稅的定義、租稅公平與租稅歸宿、租稅課徵對經濟行為,如勞動供給、儲蓄、以及投資風險性資產組合選擇的影響。並介紹所得稅、消費稅及財產稅等三大稅制,以及討論非租稅收入中的規費收入與指定用途稅收入、公債理論與制度。最後,本課程討論財政分權、地方財政、補助款制度與目前台灣地方財政問題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3-0
上課時間:三/6,7,8[SS202]
修課班級:經濟系一經組3B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關閉網路選課,高年級重修,請洽系辦。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陳俊哲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(1)時間: 課後一小時。
(2)地點: 原上課教室或經濟系研究室 (SS409)。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(1) Rosen, H. S. & T. Gayer, Public Finance, McGraw-Hill. (最新版)
(2) Cullis, J. G.. & P. R. Jones, Public Finance and Public Choice-Analytical Perspectives, McGraw-Hill. (最新版)
(3) Ulbrich, H. H., Public Finance in Theory and Practice, Thomson / South-Western. (最新版)
(4) 徐偉初、歐俊男、謝文盛, 財政學, 華泰文化。(最新版)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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