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第1學期-2983 刑法總則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期中考 50
學期考 50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77 人選讀,尚餘名額-7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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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高金桂

教育目標

1理解刑法之規範本質及功能 2理解刑法之基本適用原則 3理解刑法犯罪論體系及各階段之犯罪判斷基準 4練習基各階段之犯罪判斷基準適用於具體案例 5理解刑法構成要件之特殊議題 6練習將刑法特殊議題之犯罪判斷基準適用於具體案例

課程概述

刑法總則乃規定犯罪成立之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之法律規範,其核心之內容為刑法之一般適用原則、犯罪論、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。刑法總則為刑罰法規(含特別刑法、實質刑法及附屬刑法)之共同適用的準則,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。其中,犯罪論涉及犯罪判斷之客體、犯罪判斷之基準及程序;法律效果論刑罰及保安處分之終極目的、種類、裁量基準及刑事政策之理念。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,而在實際運用上,也須注意其妥適性,於學習過程中,也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,來回觀照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1張麗卿:刑法總則理論與應用
2林山田:刑法通論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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