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第1學期-2989 民法債編總論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期中考 | 40 | 以案例式實例題為主 |
期末考 | 40 | 以案例式實例題為主 |
平時成績 | 20 | 以出席率及課堂參與度為評分基準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91 人選讀,尚餘名額-21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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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
民法債編總論之體系龐大,其內容所涉者,包括債之發生(契約、無因管理、不當得利、侵權行為)以及債之法律效果(債之標的、債之效力、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、債之移轉、債之消滅),為民法各類之債提供共通的抽象基礎規範。本課程旨在使學生能夠具體掌握債編總論之架構,了解不同規範制度各自所欲處理之問題、及其彼此間之關聯,並說明其間之重大爭議問題。而於課程進行中,除介紹相關學說見解外,亦將整理、歸納代表性之實務看法,力求結合兩者,俾進一步培養學生獨立思考、批判分析民事法律問題之能力。
課程概述
研究民法上所規定的債之通則,就債的發生、標的、效力、移轉、消滅與多數債務人及多數債權人等之理論與實踐。債法 具有交易法的色彩,於今日人與人接觸頻繁,發生財產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甚多之情形下,最為重要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3-3
上課時間:一/2,3,4[L208]
修課班級:法律系2A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魏伶娟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時間:星期二下午 14:00~15:00
地點:教師研究室
請事先透過mail與教師約定晤談時間。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邱聰智 著;姚志明 修訂,新訂民法債編通則(上)(新訂二版),承法數位文化,2014年3月。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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