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第1學期-7326 檢察官與公訴權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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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時成績 | 50 | 出席,課堂報告,提問,以及回答。 |
期末成績 | 50 | 期末報告,策展成果。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15人,已有16 人選讀,尚餘名額-1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教育目標
本課程擬以檢察官之定位與客觀義務論為出發點,重新討論於現代社會之檢察官應扮演之角色與應有機能為何,於此之上,再聚焦於討論檢察官之公訴權行使的理論與現狀。
本課程分以下五大課題:
一 檢察官與偵查
(1)檢察官之客觀義務論
(2)偵查主體
二 公訴權論
(1)運用之理論與實務
(2)公訴權濫用論
(3)制約檢察權之機制1:檢察審查會
(4)制約檢察權之機制2:交付審判請求程序
(5)公訴時效
三 提起公訴的條件
(1)起訴門檻
(2)起訴便宜主義
(3)不起訴、緩起訴之基準
(4)起訴狀一本主義
(5)諸外國之起訴方法
四 刑事司法轉向機制與公訴權
(1)緩起訴作為一種刑事司法轉向機制
(2)一般事故與系統性事故
(3)醫療事故
五 起訴對象
(1)被告的特定
(2)公訴事實與訴因制度
(3)犯罪之一部起訴
以上五大課題分十六週講授,採案例研析問答式講授法,於此期間,將適度選擇適當課題延請實務界人士一起參與課程討論、抑或進行專題演說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選修課,學分數:2-0
上課時間:五/3,4[L115]
修課班級:法律碩博1,2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公法,碩丙組需先修過該基礎課程,不開放隨班附讀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劉芳伶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個別約談。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1. 劉芳伶自編教材
2. http://fjudkm.judicial.gov.tw/(司法智識庫)
3. http://jirs.judicial.gov.tw/Index.htm(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)
開課紀錄
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。 檢察官與公訴權歷史開課紀錄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