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第2學期-2081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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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試 | 40 | |
期末考試 | 40 | |
上課出席討論 | 20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100人,已有85 人選讀,尚餘名額15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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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
期使公共行政系學生具有憲政民主的理論與實務基礎。本課程分成兩部分。第一部分是關於一般性憲法理論,即憲政主義的解說。其中包括人民主權與法律主治之內涵。第二部分是就中華民國憲法條文,依照章依序節講述我國憲法的結構,人民權利的保障,以及政府的組織。本課程於講解當中將扣緊與行政上的政治、管裡、法制元素,以凸顯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之本質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0-3
上課時間:一/2,3,4[SS207]
修課班級:行政系1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公務人力養成學程課程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柯義龍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星期四,14:00~17:00;星期五,14:00~17:00(人事室辦公室)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柯義龍,中華民國憲法講義(自刊)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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