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第2學期-2930 景觀相關法規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專題研究作業 | 50 | 包含書面及簡報 |
作業練習 | 20 | |
期末考 | 10 | |
平時成績 | 20 | 課堂參與及出席率,專題作業及學期末的學習歷程檔案繳交準時及內容合理性;缺曠課時數達本學期實際授課全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得參加本科目之學期考試,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65 人選讀,尚餘名額5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教育目標
本課程的目標在於使學生將能
1.暸解基本的法學觀念及景觀專業人士執行業務的法律責任。
2.明瞭景觀規劃設計涉及的相關法規體系及其內容。
3.瞭解經營景觀專業行政業務時所涉及的相關法規。
本課程的內涵包括
1.景觀行政及業務相關法規
2.景觀專業的法律責任
3.景觀專業發展趨勢之相關法規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0-3
上課時間:三/2,3,4[C101]
修課班級:景觀系4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何郁如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每週二下午13:00~15:00 教師研究室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一.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http://www.phmhs.phc.edu.tw/pms/law/
二. 觀光事業有關法規彙編
三. 遊樂區設立與獎勵暨輔導有關規定相關現行行政法規
四. 國內相關公報網站
開課紀錄
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。 景觀相關法規歷史開課紀錄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