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第2學期-3021 法學緒論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期中考 30
期末考 40
平時成績 30 出席率+上課報告與回答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56 人選讀,尚餘名額14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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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范姜真媺

教育目標

對初學法律之學生建構一個法學初步、整體之法學概念,介紹法學之基本原理,與道德之區別,與社會之關係,說明法律之分類,解釋之方法,法學之三段論法及法律救濟之方法與程序。 讓學生對法律有正確之認識,在將來學習其他之民、刑法或程序法時,有基礎之認識。

課程概述

授課對象:法律系正科學生。授課內容:啟發學生認識研究法學任務,講解法學的基本概念與原理原則。法學是社會生活的科學。人與人從事工商交易、成立家庭、養育子女、承繼遺產以及參與政府組織、享用公共資源、行使公民權利、擔負社會義務時,均會受到法律之規範。因此,可以說法律是我們日常公、私生活不可或缺之科學。本課程即介紹公、私生活所必要的法學知識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1.法學緒論(修正22版),鄭玉波著,黃宗樂修定。
2.正義(JUSTICE)哈佛教授演講。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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