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第2學期-3027 行政救濟法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出席 30 不定期點名
期末考 70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25 人選讀,尚餘名額45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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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陳信安

教育目標

使修課學生瞭解行政爭訟中訴願與行政訴訟法,以及國家賠償法之規範內容與運作流程

課程概述

憲法第十六條規定:「人民有請願、訴願、訴訟之權」,在法治國基本思想之要求下,「有權利必有救濟」之理念深植人心。行政救濟係指人民因行政機關之違法或不當行為,致其權益受損害,而向國家請求申訴之制度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1、陳清秀,行政訴訟法,7版,2015年
2、徐瑞晃,行政訴訟法,初版,2015年
3、吳庚、張文郁,行政爭訟法論,8版,2016年
4、翁岳生主編,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,2006年
5、陳敏,行政法總論,9版,2016年
6、吳志光,行政法,8版,2017年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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