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第2學期-7327 法學日文選讀(四)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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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出席情形評定學習成果 | 100 | 必要時舉行小考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20人,已有17 人選讀,尚餘名額3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教育目標
台灣與日本之法學有許多相同的地方,不僅各種法律名稱相同,亦同為大陸法系之國家,因此日本之判例學說有許多值得吾人借鏡之處,本課程以日本之判例學說為中心,詳細解說文章之結構,並討論其內容,以提高研究生之日文法學之能力,提供在撰寫論文時參考日本學說與判例之閱讀能力。由於判例學說範圍廣泛,如憲法、民法、刑法、民刑事訴訟法等皆包括在內,原則上以民法之判例為主要內容,若同學有必要者亦可自行提供相關之學說與判例做為本課程之教材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選修課,學分數:0-2
上課時間:四/6,7[L205]
修課班級:法律碩博1,2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綜合,不開放隨班附讀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高得潤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下課時間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有斐閣出版之「民法例百選」。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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