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第2學期-2501 建築表現法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期中考 15
期末考 15
例行性作業、隨堂指定作業 70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42 人選讀,尚餘名額28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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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曾 瑋

教育目標

課程目標:「表現法」是一種溝通的能力,因此傳統的建築圖學只是表現法的一部份。本課程的目的是在訓練同學可以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和溝通。除了傳統的圖學外,還包括中、英文字的書寫,基本素描、模型、攝影、口頭表現等。本課程將不包括使用電腦的表現法,所有涉及數位運算的技巧將在電腦相關課程教授。

課程概述

課程概述:建築表現法為建築系一年級學生的必修課程,目的在訓練同學熟悉建築專業上各種表現工具與技巧,以作為爾後建築設計中表達與再現的基礎。故此,訓練同學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與溝通,是本課程訓練的基本目標。此外,除了要熟練各種溝通相關的方法與工具,同時必須讓設計思考的過程,能夠以具體的圖象方式清楚呈現。課程內容包括傳統的圖學、基礎素描、各種表達素材與技巧的運用,強調各種相關的溝通方法或工具的基本原理與統合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《建築:形式、空間和秩序》,第三版,劉從紅 譯,天津:天津大學出版社,2008。
Matthew Frederick, 101 Things I learned in Architecture School, London: The MIT Press, 2007.
Francis D.K. Ching and S. P. Juroszek, Design Drawing, New York: John Wiley & Sons, 2010.
《設計圖學》,第二版,林貞吟 譯,台北:藝術家出版社,2011。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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