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第2學期-2702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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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 | 30 | |
期末考 | 40 | |
平時課程參與 | 30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108 人選讀,尚餘名額-38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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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
民法總則為民法其餘各編通用之前提,因此課程中將著重於為同學建立民法概念體系外,以實務上重要裁判為對象,使同學理解法律規定的實際適用情形,再補充相關學說爭議,培養解析實例問題的能力。
課程概述
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,注意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,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3-3
上課時間:四/2,3,4[L208]
修課班級:法律系1A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張凱鑫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五/10,11,12[AG104]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王澤鑑,民法總則
上課時補充之資料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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