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第2學期-2727 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期中考 40 筆試,以案例式實例題為主。
期末考 40 筆試,以案例式實例題為主。
平時成績 20 以學生出席率、課堂參與度......等作為評分衡量基礎。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54 人選讀,尚餘名額16人。

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
授課教師

魏伶娟

教育目標

民法債編各論規範了數十種有名契約,與吾人日常生活有極為密切之關聯。在修習同學已具有民法總則、債法通則之基礎概念後,本課程持續聚焦於特色各異的契約類型。具體而言,授課教師將依序說明各有名契約的要件、及其所內蘊之意涵。此外,亦將適時針對其間之重要法律爭議進行說明,並補充學理上對此之討論狀況、以及司法實務上的相關重要裁判,俾使修習學生得以全面的角度來認識不同類型之有名契約,深化其思辨法律問題及解決實際案例之能力。

課程概述

明瞭各種法定契約類型的相關理論與實務問題,並從其中學習與反思法學思考模式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邱聰智 著;姚志明 修訂,新訂債法各論(上)、(中)、(下),元照。
劉春堂 著,民法債編各論 (上)、(中)、(下),作者自版,三民總經銷。

開課紀錄

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。 民法債編各論歷史開課紀錄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