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第2學期-5605 醫療法律糾紛處理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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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以繳交期末報告為成績評量基礎 | 100 | 學員一只掉議題完成期末報告,以作為成績評定的標準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16 人選讀,尚餘名額54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教育目標
授課目標:確認醫病的權利義務關係,在法律定位的實然與應然,以使得修習課程者能瞭解醫療所生的法律關係。課程以醫療法為基礎,因醫療所生醫療糾紛問題的探討,檢視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,檢討醫療糾紛的法律關係,對於醫療糾紛所生的責任定性,進而倒出處理醫療糾紛應有的模式,界以降低醫療糾紛的紛擾,能使從事醫療工作的醫護人員,安心善手逾期醫療的崗位,避免醫療糾紛造成醫療體系的危機意識。藉以醫療糾紛問題的理解,以及其處理模式的掌握,讓醫療層次的發展與提升,能在法律關係上,確認應有的基本認知。
授課內涵:一、醫療的法律關係定性;二、醫病關係與法律責任概述;三、預防性醫療的法律問題;四、病人自主與醫療的平衡關係;五、醫療正當性與風險;六、具體醫療作為的前提及其法律屬性;七、醫療糾紛的成因與現象;八、法律上對於醫療糾紛責任任的機制;九、具體個案分析與處理模式的融合;十、平衡醫療責任的可行性方式;十一、醫療糾紛訴訟與調解方式的剖析;十二、概念與個案融合的綜合研判。
具體授課的內容,係從題綱導入具體應遵循的程序,從醫療行為,不論作為或不作為,採取以案例引導方式,遍及醫療程序SOP的基本要求,諸如告知義務與具體內容、病人自主與醫療專斷問題、醫療臨界的問題、預防性醫療是否為豁免法律責任的保護傘?舉凡醫療所生的諸等問題,儘量於課程及實際授課中予以呈現,以使得修習該課程者,得以全面性掌握醫療問題與醫療糾紛的處理,如何確實保障權利,同時兼顧及病人的最佳利益,以創設醫病和諧的願景。
課程概述
本課程之開設目的有三:第一,引起醫療院所暨其醫事人員,對於醫療法律問題產生興趣。第二,透過分析我國最高法院關於醫療糾紛之判決,掌握實務上之爭議問題。第三、鼓勵醫療院所暨其醫事人員,結合醫學與法律的專業能力,從事科際整合之醫事法學研究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0-3
上課時間:二/11,12,13[E230]
修課班級:工工專班2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柯耀程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時間:週二17:30~19:00
地點:法學院教師研究室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隨課程需要提供學員相關資料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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