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第2學期-8502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期末測驗 80 可攜帶資料參與考試。
課堂參與 20 以到課情形為主要評分基準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44 人選讀,尚餘名額26人。

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
授課教師

牛曰正

教育目標

本課程中將說明民法總則(民法第一編「總則」)規範的內容以及目的。本學期的課程將以上學期課程未進行之「錯誤」、「意思表示不自由」、「條件與期限」、「代理」、「法律行為的效力」、「期日與期間」、「權利的行使」、「人格權保護」為主要內容。 由於民法總則是貫穿民法各編的總則性規定,藉由民法總則的學習作為入門磚,同學可以開始初步接觸民法各編規定,認識民法存在的意義以及具體的內容。期待修習本課程的同學,能掌握民法分析社會上的財產移轉、身分變動關係的基本觀點。培養未來民事法規進階學習之基礎。

課程概述

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,注意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,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以下為主要參考書籍,課程中不會使用,但極力建議同學課前課後閱讀,以深化民法的理解。
同學可自行至書店翻閱,選擇自己覺得適合者。

王澤鑑,民法總則,增訂新版。
陳聰富,民法總則,修訂2版。
鄭冠宇,民法總則,五版。

關於重要案例之整理,可參考:
陳忠五,新學林分科六法ー民法。

開課紀錄

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。 民法總則歷史開課紀錄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