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第1學期-2452 首要樂器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首要樂器演奏(期末考) | 70 | 音樂會成績 |
平時成績 | 30 | 平時成績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5人,已有1 人選讀,尚餘名額4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授課教師
音樂教師教育目標
作曲組必修課程(鋼琴),修課規定如下:
1. 音樂會曲目長度至少40分鐘,選自三個時期作品。
2. 佔該學期「首要樂器」成績之70%。
電子琴組必修課程(鋼琴或作曲),修課規定詳見音樂系網站說明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1-0
上課時間:
修課班級:音樂系2-4
修課年級:2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作曲組及電子琴組必修,不開放推廣部隨班附讀。此課程為一對一教學,由授課教師與學生約定上課時間,地點在音樂系館教師琴房。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音樂教師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與指導教師預約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依教師安排
開課紀錄
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。 首要樂器歷史開課紀錄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