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第1學期-5247 海德格《論真理的本質》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平時成績 20 筆記報告,課堂討論
專題口報 30 報告內容、討論之問答及態度
期末報告 50 小型論文,依論文格式,發現抄襲一律零分。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10人,已有8 人選讀,尚餘名額2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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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林薰香

教育目標

本課程主要通過海德格在《論真理的本質》(1931/32)對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思想的詮釋,尤其是《國家篇》洞穴之喻和《泰阿泰德篇》,來探討真理與真理的發生、本質、真理的本質與非真理的本質問題,知覺的本質、覺察活動、以及真理與人的關聯性。海德格將真理詮釋為無蔽(aleitheia),並通過對真理概念史的回溯,回到古希臘人最初的無蔽的經驗。其中涉及自由、情緒與時間,自明性與知識的本質問題,及其與存有的關聯性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海德格,《論真理的本質——柏拉圖的洞喻和《泰阿泰德》講疏》。
Heidegger (1931/32), "Vom Wesen der Wahrheit. Zu Platons Hählengleichnis und Theätet".
Heidegger )1931/32), "On the essence of truth. On Plato's parable of Cave and the Theaetetus".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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