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第1學期-7322 刑事訴訟法專題講座-國民法官與刑事司法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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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時成績 | 30 | 平時出席、討論、點問、互動等表現。 |
期中成績 | 35 | 不舉行期中考:(1)學部生履修者以三次案例演練作業取代。成績以三次中最高分者計之。(2)碩士生履修者以期中報告(簡報與口頭發表)來評價期中成績。 |
期末成績 | 35 | (1)學部生履修者應參與期末考。評分採國考基準,但可以按班上情況適當調整。(2)碩士生履修者毋庸參與期末考,係以期末報告(完整論文與口頭發表)來評價期末成績。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20人,已有20 人選讀,尚餘名額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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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劉芳伶教育目標
授課人在大學部之教學現場觀察到一個奇妙的現象,亦即「老師的教學受有非常高度評價」,而且「學生們具有高度學習參與與學習動機」但卻仍然只有「低度學習成效」的產出。這個觀察,顯然是反於一般論所認知的常識,而此一反常現象,便促使授課人欲深入著手研究。為此,授課人以「以『排除跨課程系統性學習障礙』為目的之『融貫式槓桿課程』對法律系學生高階能力養成之有效性研究」為題申請教育部教學研究計畫並獲通過(PSL1090132,下稱109實踐研究)。經109實踐研究實證發現,系統性學習障礙之最顯著病徵,體現在學生們(全部履修者,不論年級)皆有一個共同的學習盲點,亦即「只要面對嶄新劇情的實例題就無法看出爭點」(換言之,他們只能解決課堂上已經講授過同樣劇情之實例題)。而在碩士班之教學現場則觀察到碩士生多汲汲營營於國考,無心(或有心無力)研究,也不知如何研究,其研究之最大的障礙在於,渠等根本無法形成有意義的問題意識。於此意義上,授課人認為,不論學部生抑或碩士生,渠等之問題根源所在皆係在於第一層次之障礙,也就是看不出爭點,換言之,不認識問題,無法掌握問題的核心,既然如此,理所當然地,學部生無法正常發揮其已經習得的法理,碩士生無法具體形成研究的問題意識。為此,授課人特開設本課程,擬以刑事訴訟法專題講座之方式,聚焦在「國民法官與刑事司法」此一課題之上,採碩學合併之融貫式教學法來克服「系統性學習障礙」並以「養成乃至於深化履修者『看出問題所在』之專業高階法學能力」為本課程之核心目的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選修課,學分數:2-0
上課時間:三/3,4[L205]
修課班級:法律系4,碩博1,2
修課年級:1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禁止旁聽,不開放隨班附讀,不開放網路選課。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劉芳伶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個別約談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1.劉芳伶自編教材以及指定參考文獻。
2.http://fjudkm.judicial.gov.tw/(司法智識庫)
3.http://jirs.judicial.gov.tw/Index.htm(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)
4.Lexis Advance 法學檢索系統
5.Westlaw International (Westlaw法律新聞全文資料庫)
6.月旦法學文獻索引系統。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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