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人權法專題研究

112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
授課大綱
20
名額
14
已選
6
餘額
上課時間
五/6,7[L105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星期五 第6, 7, 8, 9 節,每兩週上課一次,上課週之星期五第10節
修課班級
法律碩博1,2 · 1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綜合,不開放隨班附讀。
選課分析

報告之內容及呈現方式 80 報告是否有完整之內容及結構
參與討論之情形 10 參與討論是否提出精闢之意見
出席率 10 是否積極參與課程

分析瞭解聯合國及歐洲區域人權條約之發展及內涵,國家人權機構之歷史脈絡及類型模式,同時探討台灣將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後之效應,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之過程及衝擊。

分析瞭解聯合國及歐洲區域人權條約之發展及內涵,國家人權機構之歷史脈絡及類型模式,同時探討台灣將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後之效應,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之過程及衝擊。 培養國際人權法人才,不論是未來擔任公務人員、律師、檢察官、法官,均可妥適闡述及適用國際人權法。

廖福特,《國家人權機構之國際比較分析》,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、台灣聯合國研究中心,2018年12月。
廖福特,《聯合國與人權保障—監督機制、條約內涵、台灣實踐》,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、台灣聯合國研究中心,2013年5月。
廖福特,《國家人權委員會》,五南圖書,2011年1月。
廖福特,《歐洲人權法》,學林出版,2003年5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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