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總則

112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
授課大綱
60
名額
32
已選
28
餘額
上課時間
五/10,11,12[L112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歡迎課後於教室晤談
修課班級
進法律系1 · 1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教室請安排在法學院
選課分析

期末考 100

總則編為民法之基礎,本課程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,注重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,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。期能使同學熟悉民法總則的基本概念與思維方式,以奠定未來民法其他各編之基礎。

本課程中將說明民法總則(民法第一編「總則」)規範的內容以及目的。本學期的課程將以民法的解釋、權利主體、權利客體、法律行為、意思表示為主要內容。 由於民法總則是貫穿民法各編的總則性規定,藉由民法總則的學習作為入門磚,同學可以開始初步接觸民法各編規定,認識民法存在的意義以及具體的內容。期待修習本課程的同學,能掌握民法分析社會上的財產移轉、身分變動關係的基本觀點。培養未來民事法規進階學習之基礎。 本課程授課之目的,在於使同學對於民法之理論與實務能有所掌握,並擁有法律人的基礎法學思維。在課程中,配合相關章節內容,將帶領同學一起閱讀法院判決,熟悉實務上所使用的法律文字與思考邏輯。因此,本課程並不指定使用的教科書,但參與課程學生必須於iLearn平台自行事先下載並閱讀教師提供的法院判決。

每週課前教師會提供當周授課大綱,學生無須攜帶任何教科書到教室。但務必攜帶民法條文來上課(不拘形式,但建議使用紙本)。

以下為指定參考書籍(省略版次及出版年份,但建議購買最新版本),推薦同學擇一作為課程之預習及複習之教材,以增進對於課程的理解。

由於每個人閱讀習慣與文字喜好各有不同,購買前可先至書店或圖書館挑選任一主題進行試讀,選擇與自已閱讀習慣與喜好最為接近之書籍。
・王澤鑑,民法總則。
・陳聰富,民法總則。
・鄭冠宇,民法總則。
・葉啟洲,民法總則。

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: 民法總則 歷史開課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