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第2學期-1882 刑法總則(二)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期中作業 30
學期考試 30
課堂參與 40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30人,已有24 人選讀,尚餘名額6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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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王紀軒

教育目標

國家的基本任務是維持社會秩序與保障人民權利,而刑法就是維持法律所建構的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,刑法規範犯罪行為的種類,並以強制性的刑事制裁手段處罰罪犯。本課程-「刑法總則」,是進入刑事法殿堂的大門。刑法總則是刑罰法規(含特別刑法及附屬刑法)的共同適用準則,亦為研習刑事法的基礎。本課程在於建構對於刑法總則相關理論的基礎認識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課堂說明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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