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第2學期-0366 原典:傅科《主體解釋學》選讀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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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時成績 | 30 | 課堂討論、課堂筆記、專心聽講、出席率(10分)。 |
期中考 | 30 | |
期末報告 | 40 | 未交報告,或發現報告抄襲,一律以零分計。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50人,已有0 人選讀,尚餘名額50人。
本課程可網路登記,目前已登記人數為 10 人,選上機率為99.9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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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林薰香教育目標
《主體解釋學》("The Hermeneutics of the Subject")是法國當代哲學家、思想史家傅柯(Michael Foucault, 1926-1984)在法蘭西學院演講系列(1970-1984年)的後期著作,收錄1981至1982年的演講。這是繼1980至1981年《主體性與真理》,討論「關心自己」、「治理自己」以及主體性的形成與真理、說真話的關係。
本課程將基於對《主體解釋學》原典的選讀,展開討論。目的在於瞭解傅柯對於柏拉圖《阿西比亞德篇(Alcibiade)上》等文本的詮釋,如闡釋「修身倫理」及其在西方歷史變遷的四個時期:(1)古希臘時期,修身只是貴族子弟成為未來統治者的必修課程。(2)希臘化—羅馬時代,修身變成一般人立身處世的要求。(3)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,「擯棄自身」成了新的律令。(4)近代之初,亦即笛卡兒時代,「關心自己」轉化成「精神關心」,即通過懷疑達到自我的確定性。福柯認為,修身牽涉與真理和權力的關係,當代責任倫理的缺點就在於吧責任這個倫理概念法律化或科學化,它成了人們逃避成為道德責任人的手段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選修課,學分數:0-3
上課時間:二/7,8,9
修課班級:哲學系1-4
修課年級:1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西哲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林薰香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H404,原則上週五下午2:00-4:00, 請事先約定。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福柯,《主體解釋學》。譯者: 佘碧平。上海人民出版社。
Michael Foucaul, "The Hermeneutics of the Subject", transl. by G. Burchell. Publish: palgrave Macmillan.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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