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第1學期-1180 民法概要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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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 | 35 | |
期末考 | 35 | |
出席及上課參與 | 30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5人,已有79 人選讀,尚餘名額-4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授課教師
江朝聖教育目標
民法的適用與生活息息相關,日常生活中的食、衣、住、行等活動,幾乎均涉及民法之適用。透過本課程,期待同學能瞭解民法之法理以及其基本規定,並具備法律分析能力,並可保障自身權益。
課程概述
民法在於解決私法糾紛,即與公權力之運作無關。
人民之日常生活,無不與民法息息相關。諸如買到凶宅、泡水車;學生租賃房屋,房東不是所有權人。本課程在於使同學如何成立一個合法的法律關係,避免日後語意不清,徒增困擾。例如當事人資格,各種法律關係之要件,法律之立法精神。建立基本法律之邏輯觀念,破除以訛傳訛之訊息。同學有了民法基礎,對於其他之法律如商事法、消費者保護法,當可舉一而反三。民法要思考、要累積,非一日可成。同學不可心存僥倖之心,臨陣磨槍,不亮也不光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選修課,學分數:3-0
上課時間:二/3,四/6,7[M133]
修課班級:國貿系1,2,3,4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第一堂課未出席者,視同放棄並自行退選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江朝聖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二2,4;四3,4
M505
或以email約定其他時間。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李淑明,民法入門,元照出版公司,2010年6月六版。ISBN:978-986-255-043-4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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