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第1學期-1484 憲法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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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時成績 | 30 | |
期中考成績 | 30 | |
期末考成績 | 40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85人,已有72 人選讀,尚餘名額13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授課教師
林騰鷂教育目標
使法律系一年級新生首先認識「沒有憲法,就沒有人生,只有奴命」之憲法與人生的關連,並進一步使學生有體系的瞭解萬法之母,國家之根本大法。就中華民國憲政發展沿革、憲政體制、憲政原則、基本人權、中央與地方組織與基本國策為講述,並使學生共同參與憲政之成長,珍惜保護憲法。
課程概述
介紹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、意義及其在總體法律上的地位,再認識什麼是「法律母法」。
本課程內容主要為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、意義及其在憲政上的地位。分別就下列十個重點進行課程講授及研討,即:1.國體、政體、主權、領土、國民之規範。2.憲政發展史。3.人民之基本權利與義務及重要國際人權公約,二十一世紀人權新發展趨勢4.釋憲制度與人權及憲政之維護。5.中央政制。6.地方制度。7.均權制度。8.我國之基本國策。9.歷次憲法修正重點。10.憲改的界限及努力方向。11.修憲後政府再造之批判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2-2
上課時間:三/6,7[C113]
修課班級:法律系1A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林騰鷂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晤談時間:隨時以電話04-23590229; 04-23593846約定
晤談地點:研究室或校園內東海路20號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1.林騰鷂著,中華民國憲法,三民書局,民國94年8月修訂四版。
2.五南書局編,六法全書內關於憲法、憲法增修條文、總統、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、公職人員選罷法、總統府、五院組織法,地方制度法等法律及國際人權公約如世界人權宣言,公民政治權利國際盟約,經濟、社會、文化權利國際盟約,關於社會政策的基本目標與標準公約
3.大法官解釋有關憲法部分
4.重要法律期刊憲法論文、重要報紙憲政社論、評論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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