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第1學期-1645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出席及上課表現 20 暫訂標準,開學後老師將依上課情況調整配分比
期中考 40 暫訂標準,開學後老師將依上課情況調整配分比
期末考 40 暫訂標準,開學後老師將依上課情況調整配分比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72 人選讀,尚餘名額-2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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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林宇光

教育目標

一、前言 二、民法的任務、體系與章節內容 (一)、民法分為五編,得區分為身份法、財產法與總則法 (二)、民法總則的任務(功能定位)與內容 三、民法總則之修正 四、民法總則之重要性 五、民法總則之理念與立法原則 六、民法總則之教學/修學方法 (一)、民法總則之社會學、文化人類學之理解 (二)、民法總則之經濟學之理解 (三)、民法總則之公共行政與政策之理解 (四)、民法總則之法律解釋學 七、關於針對非法律系學生「民法總則」的教學 八、吾人於生活中如何使用(適用)民法? 九、民法總則之相關法律

課程概述

政治乃管理眾人之事,身為一個政治人必須關心瞭解與眾人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規定。依民法總則之章節,除了介紹一般民法學之基礎理論外,也引用實務上之案例闡釋,如最高法院之判例、司法院解釋、最高法院決議等。使同學能在理論和實務間有具體而深刻的理解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1.六法全書
2.自編講議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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