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第1學期-8554 憲法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平時上課表現 30
期中考試 30
期末考試 40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80 人選讀,尚餘名額-10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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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賴聘仁

教育目標

本學期將介紹憲法的基礎理論和國家機關組織,課程重點如下: 一、憲法與國家 二、制憲權 三、憲法秩序的變動 四、憲法的前言 五、國體與政體 六、民主原則與國民主權原則 (及 自由民主憲政秩序) 七、法治國原則 八、福利國家原則 九、國家領土 十、國家象徵→國旗 十一、中央政府體制 十二、總統 十三、行政 十四、立法 十五、司法 十六、考試 十七、監察 十八、中央與地方的關係

課程概述

介紹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、意義及其在總體法律上的地位,再認識什麼是「法律母法」。 本課程內容主要為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、意義及其在憲政上的地位。分別就下列十個重點進行課程講授及研討,即:1.國體、政體、主權、領土、國民之規範。2.憲政發展史。3.人民之基本權利與義務及重要國際人權公約,二十一世紀人權新發展趨勢4.釋憲制度與人權及憲政之維護。5.中央政制。6.地方制度。7.均權制度。8.我國之基本國策。9.歷次憲法修正重點。10.憲改的界限及努力方向。11.修憲後政府再造之批判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1. 李惠宗:憲法要義,台北:元照,2009。
2. 程明修:憲法基礎理論與國家組織,新學林, 台北,2006。
3. 蕭文生:國家法(I)-國家組織篇,台北:元照。
4. 許育典:憲法,台北:元照。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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