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第2學期-1530 司法文書與訴訟實務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平時成績 | 20 | 以學生到課情形及課堂表現為準 |
期中考 | 40 | 以學生期中考書狀擬作表現為準 |
期末考 | 40 | 以學生期末考書狀擬作表現為準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40 人選讀,尚餘名額30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授課教師
陳廷?教育目標
教導學生了解、熟悉民事訴訟(包括非訟事件)及刑事訴訟之實務處理,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於一爐,並學習書狀之撰寫,欣賞、評論,以利日後實務運作之處理。
課程概述
(一)非訟事件之處理:1.本票裁定2.拍賣抵押物裁定3.支付命令4.保全程序。
(二)民事訴訟實務:就具體案例說明民事訴訟案件之起訴、答辯、兩造之攻擊防禦方法、舉證責任、法院自由心證之形成、判決、上訴等程序,並學習相關書狀之撰寫。
(三)刑事訴訟實務:就具體案例說明刑事訴訟案件之偵查、起訴、答辯、辯護、兩造之攻擊防禦方法、舉證責任、法院自由心證之形成、判決、上訴等程序,並學習相關書狀之撰寫。
(四)裁判書類之欣賞及評論:蒐集優、劣質之既有裁判書,以供學生共同欣賞及評論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選修課,學分數:0-2
上課時間:一/6,7[L208]
修課班級:法律系3,4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陳廷?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晤談時間:週一5節
晤談地點:L208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(一)陳廷献著如何打贏民事官司。
(二)吳光陸著擬制民事司法書類
(三)司法周刊雜誌社印行法院服務處代撰書狀範例
(四)講義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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