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第2學期-8505 行政法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出席 | 10 | 一次未到扣20%五次(含)未到扣考 |
筆記 | 10 | 第十六週交 |
期中考 | 40 | |
期末考 | 40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50 人選讀,尚餘名額20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授課教師
呂炳寬教育目標
行政法是憲法的具體化,大法官釋憲的結果(如與勞工保險有關的釋字第568號解釋、與健保有關的釋字第533號解釋等)、法院裁判的進步以及學界的努力,逐步要求我國行政法制改善,以符合憲法人權保障的理念。從二十一世紀初起,許多影響我國行政法制度的法典逐一實施,從新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以及陸續修訂的行政執行法、行政訴訟法、訴願法、公務人員保障法等,到2005年通過的行政罰法等,若加上大法官的解釋以及新學說,便可以發現行政法在我國所顯現的「活力」。但是,這種活力卻導致學生普遍失去方向,視學習行政法為畏途。本課程設計主要採「體系教學法」,以行政法之概念體系為綱領,有系統的帶引同學進入繁雜的行政法領域中,此外,輔以個案分析與行政法院之判決,讓學生能有效運用行政法學理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必修課,學分數:2-2
上課時間:三/10,11[SS208]
修課班級:行政系3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呂炳寬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時間:週一上午九點至十二點;週三下午二點至五點。
地點:SS509或人事室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呂炳寬,行政法,台中:康德,2009年。並自備法典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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