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法

100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3 學分
授課大綱
120
名額
119
已選
1
餘額
上課時間
五/2,3,4[M153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每週五早上九點至十二點、上課教室
修課班級
國貿系2,3,4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未選上,第一.二節出席,優先選課
選課分析

一、期中考 30 期中及期末考配合學校考試時程
二、期末考 40 期中及期末考配合學校考試時程
三、平時成績 30 平時成績則以出席情況作為調整分數依據

透過對保險法條之講解,使同學能對保險契約之內容,如當事人之定義、保險利益、權利義務關係、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等觀念有深入的瞭解。

本課程之教學目標是希望透過對保險法條之講解,使同學能對保險契約之內容,如當事人之定義、保險利益、權利義務關係、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等觀念有深入的瞭解。

吳瑞雲、郭德進合著、保險法理論與實務(五版)、2009年1月、華泰書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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