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年第1學期-1398 商事法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期中成績 | 40 | 採考試測驗方式,原則上不採Open Book方式測驗或以撰擬論文報告方式替代 |
期終成績 | 40 | 採考試測驗方式,原則上不採Open Book方式測驗或以撰擬論文報告方式替代 |
平時成績 | 20 | 視學生平時表現,包含出缺席、上課狀況、學習態度(主動/被動)、筆記、報告及/或平時小考等,按情形酌予加分或扣分(ex.一次缺席扣7分、用心準備筆記報告等加8分)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33 人選讀,尚餘名額37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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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李永瑞教育目標
本課程首先擬從:
1、商事法之基本概念開始,從民商分立制及民商合一制之概念、商行為法概述介紹起,並藉以探討商事法的定義及範疇,其次則從:
2、涉及民法契約法律行為基礎理論的「保險法」開始,重點介紹保險法的基本概念,諸如:(1)保險法原理:保險制度與保險契約之概念區辨、保險法之基本原則、保險契約之解釋適用原則、(2)保險契約總論:保險契約之主體、保險契約之成立及生效、要保人保險事故發生前/後之義務、保險人之代位權、(3)保險契約各論:損害保險與定額保險之分類、責任保險人之參與權、責任保險第三人對保險人之直接請求權等;再從:
3、同時涉及運送契約及海上保險的「海商法」,簡略介紹海商法的若干重要概念,例如:(1)海商法原理:海商法之特性、海上企業組織、海上運送契約概說、(2)海上運送契約:海上運送契約之概念及分類、運送人與託運人/受貨人之權利與義務、運送人之責任、法定免責事由及單位責任限制、(3)載貨證券及海運貨運單、(4)海上事故及海上保險等;後從:
4、亦涉及法律行為之「票據法」,扼要介紹票據法的若干重要概念,例如:(1)票據法原理:票據之意義、種類及功能、票據之法律關係、(2)票據行為:票據行為之意義、性質、特性、種類、解釋原則、要件、代理、瑕疵、塗銷與喪失、抗辯及其限制、(3)票據權利:票據權利之意義、取得、行使及保全等;再針對:
5、涉及企業組織型態及其運作之「公司法」,詳細介紹公司法的基本概念,諸如:(1)企業法制原理:公司之意義及種類、公司之能力及限制、公司負責人之義務及責任、公司資本三原則、股份諸原則及股東權與股東訴訟、(2)企業機關:股東會、董事、監察人、股東會決議及其瑕疵與救濟;(3)企業金融:會計、公司債及發行新股、公司重整及破產;(4)企業組織調整:公司之合併及分割(企業併購)、關係企業等;最後則就:
6、同時涉及有價證券及公開發行公司之「證券交易法」,概略介紹證交法的若干重要概念,諸如:(1)證交法概述:證券市場概述、有價證券之募集、發行與私募、公開收購、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、(2)證券交易民事責任概述: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、公開說明書內容虛偽不實、(3)證券交易刑事責任概述:證券詐欺、內線交易、操縱股市、非常規交易、負責人背信或侵占等。
課程概述
針對公司法,票據法,海商法,保險法四大領域.因課程時數有限,本課程以公司 法及票據法為講述重點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選修課,學分數:3-0
上課時間:五/6,7,8[M230]
修課班級:統計系2,3,4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李永瑞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晤談時間:每週五下午01:00~06:00
晤談地點:管理學院二樓教師休息室
隨時歡迎學生主動提出問題,課前、課中、課後均可,當面詢問可,用E-mail、紙條等詢問亦可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王文宇、林國全、曾宛如、王志誠、許忠信、汪信君,商事法,2010年9月再版,元照出版(下稱王等合著)。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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