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修樂器(100上)

100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1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36
已選
34
餘額
上課時間
無資料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依教師安排
修課班級
音樂系1,2,3,4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外系可選修,前一學期需先通過鑑定考
選課分析

平時成績 30
期末考 70

修習副修樂器,上課方式採音樂教師一對一教學,外系學生選課前一學期須通過鑑定考試

依教師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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