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總則

101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78
已選
-8
超選 8 人
上課時間
二/2,3,4[C113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每星期一16:20-18:10
修課班級
法律系1A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不開放隨班附讀
選課分析

期中考 50
學期考 50

刑法總則乃規定犯罪成立之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之法律規範,其核心之內容為刑法之一般適用原則、犯罪論、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。刑法總則為刑罰法規(含特別刑法、實質刑法及附屬刑法)之共同適用的準則,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。其中,犯罪論涉及犯罪判斷之客體、犯罪判斷之基準及程序;法律效果論刑罰及保安處分之終極目的、種類、裁量基準及刑事政策之理念。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,而在實際運用上,也須注意其妥適性,於學習過程中,也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,來回觀照。

1理解刑法之規範本質及功能 2理解刑法之基本適用原則 3理解刑法犯罪論體系及各階段之犯罪判斷基準 4練習基各階段之犯罪判斷基準適用於具體案例 5理解刑法構成要件之特殊議題 6練習將刑法特殊議題之犯罪判斷基準適用於具體案例

1張麗卿:刑法總則理論與應用
2林山田:刑法通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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