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債編各論

101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69
已選
1
餘額
上課時間
二/3,4[C112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週二中午課後。其他時間另行約定。
修課班級
法律系3A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選課分析

課堂實例演習、課後習作及上課出席率 30 將有不定期小考及作業。課堂出席率及回答問題參與度為成績重要考量
期中考 30 現場抽題口試。詳細規則於課堂上說明。期中考試日期將由三班教師協調決定,將為周六或周日,非會提前公佈時間,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請假,否則視為缺考。
期末考 30 筆試或跑台考試。詳細規則於課堂上說明。
演講參與 10 系上研討會,座談及演講須任選五場參與。培養法律人宏觀之視野。

本課程針對大三學生,併用學說理論解說與案例實作之教學方式,期待建立修課學生基礎法學素養與思考模式培養,並培養對於我國民事契約法律之興趣。

1 黃茂榮,債法各論,植根,2003 年8 月版。
2 邱聰智,新訂債法各論,元照,2002 年10月版。
3 林誠二,民法債編各論,瑞興,2003 年7 月版。
4 黃立、謝銘洋等,民法債編各論(上),元照,2002年7月版。
5 黃立、謝銘洋等,民法債編各論(下),元照,2002年7月版。
6 李淑明,債法各論,元照,2011年 5月版。
7 李淑明,債法總論,元照,2012年1月版。

期刊文獻
隨堂指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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