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0
名額
51
已選
19
餘額
選課分析
| 期中考 | 10 | |
| 期末考 | 40 | |
| 小考 | 50 |
臺灣為貿易出口為導向的國家,海運是重要的發展基礎,本課程內容由海上企業組織、海上企業活動、海上事故及海上企業金融討論船舶所有人、運送人、托運人及第三人間運送契約或海上事故的責任歸屬,為未來從事海運法務相關工作者所必需。
於有限的授課時數內,對於商事法中之海商法有基本概念之認識,並配合授課進度適時舉例說明,作為進一步研習海商法及自我進修的的基礎
梁宇賢,海商法精義(88年9月或最新版)
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:
海商法 歷史開課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