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債編各論

101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67
已選
3
餘額
上課時間
五/3,4[C113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週二中午至下午2時,於教師研究室。(其他時間另行約定)
修課班級
法律系3B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選課分析

平時分數 30 以出席率與課程參與程度作為評量標準
期中考(口試) 35
期末考 35

本課程針對大三學生,併用學說理論解說與案例演習實作之教授方式,期結合修課學生已有之專業智識基礎,輔以對實務運作之認知,培養修課學生對於我國民事契約法律之興趣,並建立其對於契約法之基礎認知。

李淑明,債編各論(元照)其他輔以上課講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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