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訴訟法

101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86
已選
-16
超選 16 人
上課時間
四/3,4[L208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每週四下午4時至6時於教師研究室
修課班級
法律系3B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選課分析

平時小考 20 期中與期末小考
期中考 40
期末考 40

刑事訴訟法乃具體實踐國家刑罰權之程序規範。傳統之教學方式一般採總論(訴訟主體、訴訟客體、訴訟行為等)及各論(偵查、追訴、審判、上訴)之順序為之,惟較難理解刑事案件處理之流程。因此,本課程改採依刑事訴訟之流程,直接由偵查切入,依序談論起訴及審判階段之法定要件及諸項論點,而總論性之概念則依體系穿插其中介紹,較能引發學生之學習興趣及效果。同時,注重同學邏輯思考能力的訓練,使學生能有體系的理解刑事訴訟法學的理念及架構,並培養學生公平正義的法感,奠定刑事訴訟法學的必備基礎。

上課講義(教學平台下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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