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年第1學期-1515 法律倫理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平時成績 30 以出席率級參與討論程度評量。
平時報告 30 以報告內容評量。
期末報告 40 以分組期末報告之書面與口頭報告作為評量基準。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76 人選讀,尚餘名額-6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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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林恩瑋

教育目標

就法律專業倫理部份,本課程希望完成以下目標: 1. 理解現行關於法律專業倫理之相關規範。 2. 發掘法律專業倫理規範所存在之問題。 3. 於個案中對於規範倫理做出適切判斷。 4. 學習分析專業倫理案例之方法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台北律師公會主編,法律倫理,五南圖書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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