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年第1學期-1525 土地法 課程資訊
評分方式
評分項目 | 配分比例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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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 | 50 | |
期末考 | 50 |
選課分析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110 人選讀,尚餘名額-40人。
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[按此登入]。
授課教師
溫豐文教育目標
使同學能夠瞭解我國土地法之立法精神,掌握土地法規之體系架構與內涵,進而解決有關土地法律問題。
課程概述
本課程以講授我國土地法法典之內容為主,同時介紹土地法之特別法及其相關法規,並參酌判例、解釋令與學者之見解,對土地法規之內涵分地權、地籍、地用、地稅、徵收五個單元加以剖析。其中地權部分分地權種類、地權限制、地權調整;地籍部分分地籍測量、土地登記;地用部分分土地使用限制、房屋與基地租用、耕地租用、土地重劃;地稅部分分地價稅、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契稅;徵收部分分徵收要件、徵收種類、徵收程序、徵收補償講授。透過此一課程期能使同學瞭解我國土地法規之體系架構,掌握我國土地法之立法精神、熟悉我國土地法規之內容。
課程資訊
基本資料
選修課,學分數:2-2
上課時間:一/3,4[L112]
修課班級:法律系3
修課年級:年級以上
選課備註:民事法選修學群
教師與教學助理
授課教師:溫豐文
大班TA或教學助理:尚無資料
Office Hour週一中午
地點:研究室
授課大綱
授課大綱:開啟授課大綱(授課計畫表)
(開在新視窗)
參考書目
溫豐文著「土地法」
蘇志超著「土地法規新論」
李鴻毅著「土地法論」
開課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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