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救濟法

101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9
已選
61
餘額
上課時間
四/3,4[C113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教師研究室 Monday 10:00-12:00AM
修課班級
法律系3,4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公法學選修學群
選課分析

平時成績 30 出缺席與課堂討論
期中考 30 測驗題與申論題
期末考 40 測驗題與申論題

憲法第十六條規定:「人民有請願、訴願、訴訟之權」,在法治國基本思想之要求下,「有權利必有救濟」之理念深植人心。行政救濟係指人民因行政機關之違法或不當行為,致其權益受損害,而向國家請求申訴之制度。

1、結合行政法理論與行政救濟程序之應用。 2、了解我國現行行政救濟制度之現況與問題。

吳庚 行政爭訟法論 元照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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