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法學演習

101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15
已選
55
餘額
上課時間
四/6,7[C203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週間中午於教師研究室
修課班級
法律系4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選課分析

平時成績 30
期中考 30
期末考 40

本課程目的在於提昇修課同學之綜合法學(含行政法、刑事法與民法)基礎能力。

上課將以案例前導,另行發給講義。

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: 綜合法學演習 歷史開課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