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年第1學期-2925 公民文化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期中考40%期末考50%平時成績10% 5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80人,已有81 人選讀,尚餘名額-1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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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高得潤

教育目標

眾所皆知:「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、為一高度政治性的法律」,但是行政機關常有違憲之情形,究竟有那些人、那些機關會有違憲之行為?還有那些事項會被認為違憲?一個國家的民主法治要如何成長茁壯?獨裁政權不會自動開革的,必需有理性的人民不斷加以監督批判始有實現之可能。將來的台灣會進入已開發國家之行列,還是成為一個落後的未開發國家?端看現在的年輕人是否關心自已的未來而定,本課程將與同學討論各項基本的問題,歡迎大家一起來達成目標。

課程概述

本課程為全校大二學生之共同必修課,2學分之學期課程應包含下列六個部份的內容: 一.民主憲政的發展 二.人民的權利與義務 三.政府體制 四.政治參與 五.現行法律體系 六.國際關係與現勢。 課程目標在於: 1.培養學生對人民權利與義務之基本認識 2.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素養 3.培養學生的國家觀 4.培養學生的世界觀。 學生通過此課程後所培養的能力: 主要有 1、履行公民責任能力。 2、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。 3、欣賞多元文化能力。 4、具備國際視野能力。 5、聆聽、表達及溝通能力。 6、分析、推理及整合能力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李太正等五人合著「法學入門」元照出版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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