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債編總論

101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73
已選
-3
超選 3 人
上課時間
三/10,11,12[L112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時間:星期三下午2:00-05:00 地點:教師研究室
修課班級
法律系2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選課分析

期中考 30 實例演習申論題
期末考 40 實例演習申論題及選擇題
上課參與及問答 30 隨上課進度課堂問答

研究民法上所規定的債之通則,就債的發生、標的、效力、移轉、消滅與多數債務人及多數債權人等之理論與實踐。債法 具有交易法的色彩,於今日人與人接觸頻繁,發生財產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甚多之情形下,最為重要。

民法債編總論為財產法的權利義務關係的通則,在今交易頻繁的社會關係中,債法的適用及了解更形重要。本課程著重於建立學生對債編通則的體系基礎及理論應用,以奠定學生財產法的基礎。因此本課程首先就債編通則的體系作一整體性的介紹及分析,以建立學生對債總的基礎了解,然後分就債之發生、標的、效力、移轉、消滅及多數債權人及債務人等主題,以體系表的建立及解說為始,循序解說相關理論,並著重於實例演習,以培養學生適用理論於實務的能力。

鄭玉波著民法債編總論
孫森焱著民法債編總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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