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0
名額
45
已選
25
餘額
選課分析
| 平時 | 30 | 含出缺勤及心得報告 |
| 期中考 | 30 | |
| 期末考 | 40 |
講述行政法的基本理論,包括基本概念、行政組織、行政作用法及行政救濟法。除此之外,並挑選實務指導學生蒐集、整理、分析、歸納當前行政法制運作缺失及其改善途徑。本課程主要內容為:1.行政法之意義、種類、性質、效力、基本原則。2.行政組織法、公務員法、公物法。3.行政作用法—行政規章、行政處分、行政契約、行政計畫、行政處罰、行政執行。4.行政救濟法—訴願、行政訴訟、國家賠償、國家補償。5.行政法新發展趨勢。並藉理念的分析與現行制度運作之剖析,提出相關批判與改進之建議。
本課程主要目標在於讓受教者對臺灣歷史過程有一基本的瞭解,並藉此培養受教者對先民積極的開荒拓土精神之傚法。以此,讓學習者本著愛鄉愛土之情操與宏關的視野,能夠成為承先啟後繼往開來的新時代公民。
任何國內法律學系教師所出版的行政法教科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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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法 歷史開課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