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法

101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45
已選
25
餘額
上課時間
三/10,11,12[AG104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於上課中個別約定
修課班級
法律系3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選課分析

平時 30 含出缺勤及心得報告
期中考 30
期末考 40

講述行政法的基本理論,包括基本概念、行政組織、行政作用法及行政救濟法。除此之外,並挑選實務指導學生蒐集、整理、分析、歸納當前行政法制運作缺失及其改善途徑。本課程主要內容為:1.行政法之意義、種類、性質、效力、基本原則。2.行政組織法、公務員法、公物法。3.行政作用法—行政規章、行政處分、行政契約、行政計畫、行政處罰、行政執行。4.行政救濟法—訴願、行政訴訟、國家賠償、國家補償。5.行政法新發展趨勢。並藉理念的分析與現行制度運作之剖析,提出相關批判與改進之建議。

本課程主要目標在於讓受教者對臺灣歷史過程有一基本的瞭解,並藉此培養受教者對先民積極的開荒拓土精神之傚法。以此,讓學習者本著愛鄉愛土之情操與宏關的視野,能夠成為承先啟後繼往開來的新時代公民。

任何國內法律學系教師所出版的行政法教科書

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: 行政法 歷史開課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