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內樂(101下)

101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1 學分
授課大綱
70
名額
43
已選
27
餘額
上課時間
無資料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依教師安排
修課班級
音樂系1,2,3,4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擊樂組、弦樂組必修
選課分析

平時成績 30
期末考 70

修習室內樂曲目長度規定 1. 學生修習室內樂課程,必須準備至少20分鐘的完整曲目。 2. 期末以演奏會方式代替考試。

依教師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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