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總則

103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3 學分
授課大綱
25
名額
29
已選
-4
超選 4 人
上課時間
五/10,11,12[AG103]
授課教師
Office Hour:下課後
修課班級
碩,共選(法律系開) · 年級以上
課程資訊
碩丙組基礎課程,不計入碩士課程學分
選課分析

平時成績 15 (出席情況、上課互動)。
平時考 15 (含作業、逐字稿制作)
期中考 35
期末考 35

刑法總則乃規定犯罪成立之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之法律規範,其核心之內容為刑法之一般適用原則、犯罪論、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。刑法總則為刑罰法規(含特別刑法、實質刑法及附屬刑法)之共同適用的準則,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。其中,犯罪論涉及犯罪判斷之客體、犯罪判斷之基準及程序;法律效果論刑罰及保安處分之終極目的、種類、裁量基準及刑事政策之理念。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,而在實際運用上,也須注意其妥適性,於學習過程中,也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,來回觀照。

刑事法學上課之目的為使初學者能對於抽象刑法概念有所瞭解,將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 紹基礎理論,理論介紹以德國為主,並比較與台灣學說發展的差異,以有體系的介紹刑法之 重要概念、原理原則、基礎理論與各種犯罪類型。

1. 林鈺雄,新刑法總則,元照,2013 年。
2. 黃榮堅,基礎刑法學(上)、(下),元照,2012 年。
3. 張麗卿,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,五南,2012 年。
4. 馬躍中,自編講義,2014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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