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
名額
29
已選
-4
超選 4 人
選課分析
| 平時成績 | 15 | (出席情況、上課互動)。 |
| 平時考 | 15 | (含作業、逐字稿制作) |
| 期中考 | 35 | |
| 期末考 | 35 |
刑法總則乃規定犯罪成立之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之法律規範,其核心之內容為刑法之一般適用原則、犯罪論、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。刑法總則為刑罰法規(含特別刑法、實質刑法及附屬刑法)之共同適用的準則,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。其中,犯罪論涉及犯罪判斷之客體、犯罪判斷之基準及程序;法律效果論刑罰及保安處分之終極目的、種類、裁量基準及刑事政策之理念。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,而在實際運用上,也須注意其妥適性,於學習過程中,也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,來回觀照。
刑事法學上課之目的為使初學者能對於抽象刑法概念有所瞭解,將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 紹基礎理論,理論介紹以德國為主,並比較與台灣學說發展的差異,以有體系的介紹刑法之 重要概念、原理原則、基礎理論與各種犯罪類型。
1. 林鈺雄,新刑法總則,元照,2013 年。
2. 黃榮堅,基礎刑法學(上)、(下),元照,2012 年。
3. 張麗卿,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,五南,2012 年。
4. 馬躍中,自編講義,201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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