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第1學期-2725 伴奏實習(105上)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平時成績 30
音樂會伴奏 70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2 人選讀,尚餘名額68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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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音樂教師

教育目標

鋼琴伴奏與鋼琴伴奏實習課程須知 一、 大學部學生修習的鋼琴伴奏課屬於團體課,必須上大班課。 二、 大學部學生修習鋼琴伴奏實習課程時,必須為其他樂器的同學伴奏音樂會,伴奏時間總和必須滿60分鐘(一場全場音樂、兩場半場音樂會累積),91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須加修一個室內樂學分。 三、 伴奏總時數可以累計音樂會與分組音樂會時間,並且可由不同學期伴奏時間累計,只要在畢業之前累計滿時數即可。 四、 以被伴奏者的老師為指導老師,每次上課必須簽上課卡,音樂時繳交,最低上課次數為個別課上課次數的半數。平時成績佔30%,由指導老師評分;音樂會成績佔70%,由該場音樂會評分老師評分,請於音樂前先提醒評分老師需給伴奏成績並一併繳回系辦公室。 五、 伴奏實習的成績計算是在所有伴奏時間累計滿後,才送成績。修習「伴奏實習」課程應等到伴奏時間累計滿後,或是確定可以累計伴奏時間的學期才註冊選課該學分。已選該學分的學期若未累積滿伴奏時間,該學期成績將以零分計算。 六、 伴奏累積表於系辦公室取得,自己填寫,並於每次演奏後,交由韓助教記錄及保管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依教師安排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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