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第1學期-2986 刑法總則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學期總成績 100 隨課程進行狀況調整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109 人選讀,尚餘名額-39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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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張麗卿

教育目標

■ 課程目標 (Course Objectives): 刑法的理論極為抽象,讓初習刑法之人覺得深奧與混亂,讓人無所循從,因此本課程以連貫及活潑之教學方法,將學生引導至理解刑法及喜愛刑法之學習效果。課程中並輔以圖表呈現及案例解說之方式,教導學生學習刑法的目的及培養獨立思辨之能力,讓學生能夠從中獲得學習的樂趣與不錯的效果。 ■ 課程內涵 (Course Contents): 刑法,分為刑法總則及刑法分則,刑法總則是刑法分則之通論,也是學好整部刑法的關鍵,因此在學習刑法之初,刑法總則即成為必須先通盤認識之課程。刑法總則之內容包含有罪刑法定原則、犯罪論及行為之理論、構成要件、違法性、罪責、錯誤、正犯與共犯、未遂犯、過失犯、不作為犯、競合論、刑罰論及保安處分等。

課程概述

刑法總則乃規定犯罪成立之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之法律規範,其核心之內容為刑法之一般適用原則、犯罪論、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。刑法總則為刑罰法規(含特別刑法、實質刑法及附屬刑法)之共同適用的準則,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。其中,犯罪論涉及犯罪判斷之客體、犯罪判斷之基準及程序;法律效果論刑罰及保安處分之終極目的、種類、裁量基準及刑事政策之理念。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,而在實際運用上,也須注意其妥適性,於學習過程中,也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,來回觀照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1.張麗卿,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,五南,2015年9月
2.張麗卿,新刑法探索,元照,2014年9月
3.林山田,刑法通論(上)(下),自版,2008年1月
4.林東茂,刑法綜覽,一品,2016年3月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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